已向港交所递交IPO申请文件的小菜园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在国内运营主体为安徽小菜园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方便表述,和小菜园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统称“小菜园”)。《经济参考报》记者研读招股书发现,往绩记录期间(即报告期,指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前三季度,下同),小菜园因超标排放油烟、违反生活垃圾管理规定、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等屡遭行政处罚。不过,小菜园在招股书中未披露涉及环保、消防等方面的任何处罚信息。
记者注意到,报告期内,小菜园旗下门店(含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同)因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法规,遭到江苏、北京等地执法部门行政处罚7次,处罚金额从0.5万元到3.5万元不等。
2023年8月10日,徐州市生态环境局对小菜园南京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徐州云龙万达广场分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改正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并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处罚文号为“徐环罚决字〔2023〕09-017号”。处罚内容显示,2023年6月7日,执法人员现场发现,该公司在生产经营时使用的油烟净化装置仅风机运行,净化器专用高压电源连接线断开,净化器处于未工作状态,产生的油烟未经处理后直接排放。依据相关规定,油烟无组织排放视同超标。执法部门认为,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徐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项目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保持正常运行,定期清洗维护并保存记录,确保油烟达标排放”之规定。
同样的问题,小菜园在江苏的门店也多有出现。2022年11月15日,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对小菜园南京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新城吾悦广场分公司作出“责令改正、罚款0.5万元”的行政处罚,处罚事由为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处罚文号为“宁环罚〔2022〕06166号”;同年8月5日,南京市秦淮区生态环境局对小菜园南京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龙蟠中路分公司作出“责令立即改正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并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处罚文号为“宁环罚〔2022〕04074号”。现场检查发现该分公司同年6月4日和6月9日油烟在线监控数据超标,后经第三方检测对此进行了确认。
在北京,小菜园旗下门店涉嫌超标排放油烟问题也时有发生。2022年12月8日,北京市大兴区生态环境局对北京小菜园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亦庄分公司罚款0.61万元,处罚文号为“兴环保监罚字〔2022〕第624号”。处罚内容显示,该局2022年10月24日检查发现,小菜园前厅操作间6个小型电灶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正常从事食品工艺流程中产生的含油烟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大气环境,造成污染。此前的2022年11月1日,大兴区生态环境局还因此向小菜园下达了“兴环保限改(气)字〔2022〕第61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公司2022年12月1日前完成后厨操作间油烟废气采样平台及监测孔的整改。此外,2022年4月1日,北京市石景山区生态环境局以“油烟净化设施电源未开启,致使油烟未经净化直排大气”为由,对北京小菜园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石景山分公司罚款0.7万元。
更早前,IPO报告期内,2021年9月8日,北京市大兴区生态环境局对北京小菜园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大兴分公司罚款0.8万元,处罚文号为“兴环保监罚字〔2021〕第852号”。处罚内容显示,该局2021年7月30日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在正常从事餐饮服务过程中,厨房操作间未开启油烟净化器,未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工艺流程中产生的含油烟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大气环境,对周围大气环境能够造成污染。
《经济参考报》记者还注意到,小菜园旗下一家曾遭受大额行政处罚的公司在其IPO前夕突然注销。2021年4月19日,南通市通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对安徽小菜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南通通州万达店罚款3.5万元,处罚文号为“通州执法罚字〔2021〕37号”,违法事实为“2020年3月6日,当事人有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行为”。事实上,该企业曾于2020年11月23日受过罚款0.8万元的行政处罚,处罚原因也为“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记者看出,蹊跷的是,在小菜园递交IPO申请书两个多月前,2023年11月1日,该公司被核准注销,注销原因为“隶属(派出)企业终止”。《经济参考报》记者就此致电小菜园,试图了解IPO前夕突然注销被处罚企业是否意在扫清IPO障碍,但截至记者发稿时未有回复。
记者同时从公开渠道检索发现,小菜园旗下公司还存在因涉嫌对环境造成污染被投诉的事例。据安徽省铜陵市人民政府网站2022年9月29日发布的公开信息数据显示,2022年9月26日,有人来信咨询,咨询主题为“小菜园供应链园区长期在空中散发蒜溶气味”,信件编号为“2008623”,咨询内容为:“铜陵市铜官区安徽小菜园供应链有限公司蒜溶气味长期在空中散发,影响周边生活与工作。希望环保部门引起重视,还大家一个正常的生活工作空间!”铜陵市生态环境局回复表示,根据现场调查,异味来源于企业大蒜生产车间和废污水处理车间。目前企业已经对大蒜生产废水进行深度处理,并在废污水处理车间和废水总排口处各新增一套除臭设施,厂区内异味基本得到一定效果处理,但仍会有少量食品加工产生废气逸散,在厂界偶尔能闻到异味。鉴于此,铜官区环境部门对小菜园提出明确要求:“从2022年9月26日起对厂区内的大蒜加工工序停止生产,待完善相关污染防治设施并监测达到规定排放标准,报告我局后,再投入生产;加强日常管理,改进生产的基本工艺,确保污水达标排放。”
值得注意的是,小菜园旗下门店多次因违反生活垃圾管理规定,而被各地政府、执法部门行政处罚。虽然处罚金额不大,但类似问题屡屡发生引人深思。
2023年9月28日,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人民政府对北京小菜园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忠凉路店罚款0.6万元,处罚文号为“京大旧宫镇罚字〔2023〕100981号”。处罚内容显示,2023年9月27日,该门店内分类管理责任人未分类收集生活垃圾、未按规定设置厨余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违反了《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在浙江、上海等多地的小菜园旗下门店,也发生过类似的事件,2023年仍频繁发生。9月20日,绍兴市上虞区综合执法局对杭州小菜园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上虞称山分公司罚款0.1万元,违法事实为“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违反了《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相关规定;8月25日,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天山路街道办事处对小菜园(上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天山路店罚款0.05万元,处罚理由为“管理责任人未根据相关要求设置收集容器”;4月17日,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凉城新村街道办事处以类似理由对小菜园(上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广灵二路店罚款0.05万元。
在小菜园受到的处罚案件中,一个企业被罚2次的情况也有发生。2022年9月19日,南京市雨花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以违反《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规定为由,对小菜园南京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虹悦城分公司罚款0.05万元。更早前的2021年7月12日,该公司因同样的原因已被南京市雨花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罚款0.05万元。
除了超标排放油烟、违反生活垃圾管理规定外,小菜园旗下门店还屡屡因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而被行政处罚。在招股书中,小菜园提示了相应风险,但未披露消防处罚信息。
2024年1月3日,湖州市南浔区消防救援大队(简称“南浔消防”)对杭州小菜园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南浔吾悦分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堵塞疏散通道。3月8日,南浔消防对该公司罚款0.6万元,处罚文号为“湖浔消行罚决字〔2024〕第000031号”。而仅在几个月之前的2023年8月30日,该公司同样因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行为,被南浔消防处以罚款0.5万元。
类似处罚案件还不止一例。2023年9月27日,安徽省无为市消防救援大队对小菜园无为安德利店检查发现,该单位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同年9月29日,无为市消防救援大队对该门店罚款0.5万元,处罚文号为“无消行罚决字〔2023〕第0103号”。此外,2023年3月16日,上海市徐汇区消防救援支队对小菜园上海徐汇区店罚款0.6万元,处罚原因为“东南侧安全出口处疏散通道处设置餐桌,存在占用疏散通道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
《经济参考报》记者通读招股书发现,小菜园并未披露涉及环保、消防等方面的行政处罚信息。相反,小菜园在招股书中表示:“于往绩记录期间及直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我们并无且亦未涉及任何导致罚款、执法行动或其他处罚的重大违规事件,而这些事件可能单独或整体对我们的业务、财务情况或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不过,小菜园也坦言,公司的业务亦须遵守影响企业经营所在城市业务每个方面的各种法规,包括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及环境保护, “未能遵守有关中国餐饮业、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及环境保护的现有或新政府法规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及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在谈及环保时,小菜园强调,公司致力于严格遵守所有相关的环境法律和法规,已采纳一系列旨在确保公司遵守适用于公司的环境、社会及治理有关规定法律法规的措施,包括已在门店及办公室建立《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但对环境、社会及治理事宜日益增长的意识可能导致采纳更为严格的法律和法规,继而对公司的业务运营产生影响并增加合规成本,公司可能需投入更多精力及资源确保遵守有关法律和法规。倘公司未能遵守有关环境、社会及治理相关法律和法规,公司的业务、经营业绩及财务业绩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记者就以上问题致电致函小菜园,但截至记者发稿时未有回复。针对小菜园赴港IPO存在的有关问题,《经济参考报》记者将持续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