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远航西路3号,沈阳昂立信息园IT世界附楼410室
参阅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投标署理服务收费办理暂行办法》的告诉(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开展变革委办公厅关于投标署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告诉(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依照国家开展变革委关于逐渐铺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告诉(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的取费规范向中标人收取。
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参加收购活动的供货商以为收购进程和成交成果使自己权益受损的,能够以书面形式向收购人或收购署理组织提出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