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调查核实6条告发线日发布石马河流域涉违法排放含磷工业废水行为有奖告发公告至今,市生态环境局已收到多条有用的告发头绪,现在已安排调查核实6条并悉数查实,
拟发放奖金超越300万元。在本年12月15日前,市民可根据公告的规则,经过来信、来访、电邮三种方法持续向市生态环境局供给
塘厦、清溪、凤岗、樟木头规模内企业涉违法排放含磷工业废水的相关头绪,一经查实,市生态环境局将依照公告的规则对告发人作出最高50万元的奖赏。告发这些污染企业,有望获奖赏
(二)告发不合法设置磷化、阳极氧化、钝化、电泳、酸洗、电镀污染工序并投入到正常的运用中的,一经查实,奖赏人民币50万元。
(一)来信来访。地址:东莞市南城体育路15号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来信须注明“环境信访科”收),邮编:523000。
(三)告发人理解精确地提出有奖告发的,必需要供给:告发人名字、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被告发企业的称号、详细地址、对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的详细文字描述(如排污时刻、排污方位、排放方法、污染工序品种等)、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的相关视频或图片材料。未能供给上述材料,或超越公告试行期供给材料的,不作有奖告发受理。
(二)针对同一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有多人别离告发的,奖赏最早告发人(以受理挂号时刻次序为准);联名告发的,平均分配奖金;一案中告发多项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的,以其中最高的奖赏规范奖赏。
(三)关于告发前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已被生态环境部分查实或查办的,东莞市生态环境部分工作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或“智网工程”网格管理员告发的,均不归于奖赏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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