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湘潭市生态环境局屡次接到大众信访投诉告发称,有企业发生的粉尘以及有毒化工产品对周边居民发生必定的影响,且该企业是否处理环保手续。
通过执法人员现场排查承认,信访人告发的是湖南某商业处理有限公司防火门制作和湘潭某再生资源运用有限公司废旧塑料破碎排放的有机废气和粉尘污染。
经查,湖南某商业处理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出资约254万元,租借湖南顺坤置业有限公司坐落湘潭市岳塘区中洲路大街三株路特变电工厂房模具中心厂房,建造防火门制作项目,未处理环境影响评价批阅手续,于2022年10月底开端投入出产至今,胶粘工序未在密闭空间或许设备中进行,未配套建造污染防治设备,挥发性有机废气直排大气,至今未展开环保设备竣工检验。
湘潭某再生资源运用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出资约63.32万元,租借湘潭市岳塘区中洲路株路特变电工厂房,未处理环境影响评价批阅手续,私行建造废旧塑料破碎收回项目。
湖南某商业处理有限公司未依法报批建造项目环境影响陈述书、陈述表,私行开工建造,并未配套建造环境保护设备,即投入出产或许运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建造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批阅部分检查或许检查后未予同意的,建筑规划企业不得开工建造”和《建造项目环境保护处理条例》第十五条:“建造项目需求配套建造的环境保护设备,有必要与主体工程一起规划、一起施工、一起投产运用”的规则。
湘潭某再生资源运用有限公司未依法报批建造项目环境影响陈述书、陈述表,私行开工建造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建造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批阅部分检查或许检查后未予同意的,建筑规划企业不得开工建造”的规则。
湘潭市生态环境局经立案查询后,确定根据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和《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则(2021版)》表1《未批先建的裁量规范》的规则,对上述两公司做了行政处罚。
近年来,各种出产作坊规划小,污染大,生态环保认识淡漠,常常没有处理环保手续,又不配套污染管理设备,直接在居民区投入出产经营,影响周边大众的生活环境和身体健康。但其出产场所又较为荫蔽,极易逃避职能部分的监管,依靠大众信访投诉告发信息,及时把握“散乱污”企业的违法头绪,关于加强“散乱污”整治,依法打击生态环境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改进环境质量具有极端严重的含义。
《湘潭市大众告发生态环境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奖赏方法》清晰了生态环境、城市处理和综合执法、水利、农业乡村等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树立有奖告发奖赏专项资金,并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对二十一种生态环境告发行为进行奖赏,有用改进全市环境质量,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鼓舞大众参加环境保护监督处理,及时处理大众关怀的环境污染邻避问题。